高雄獎 (1997-)
「高雄獎」是由高雄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高美館」)主導的藝術競賽與獎項,以初審、複審兩階段進行評審,並在評審團之外設立僅參與研究、評論與報導,不參與評審的「觀察員」機制。「高雄獎」一直以來都是臺灣藝壇新秀動向的觀測站,亦是形塑臺灣當代藝術樣貌的南部重要機制之一,和北部的「臺北美術獎」並列臺灣藝壇年度盛事。
「高雄獎」前身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主辦,高雄市文化中心承辦的地方美展「高雄市美術展覽會」。1995年美展由高美館接手辦理,1997年黃才郎擔任高美館第一任館長期間,美展增設不分媒材的最高榮譽「高雄獎」,使美展有大幅度轉型。2008年李俊賢擔任館長期間,最終取消了「高雄市美術展覽會」的標題,僅保留「高雄獎」作為獎項完整名稱,正式向地方美展告別。2009年時任館長謝佩霓在市府支持下,二度提高獎金。在幾屆經營之後,「高雄獎」逐漸發展為全國性的當代藝術平台,也因為典藏得獎者作品的傳統,使「高雄獎」成為臺灣年輕創作者進入美術館典藏的重要管道之一。
由於跨領域、觀念藝術、計畫型創作,甚至反媒材等當代藝術趨勢,臺灣大部分的當代藝術獎項都不以媒材分類進行徵件。然而,為同時兼顧臺灣藝術的傳統與創新性,「高雄獎」從1997年轉型至今,依舊維持「初審分類;複審不分類」的徵件制度,成為「高雄獎」和其他藝術獎項有所區別的特色。經過多次調整,目前初審分為「書寫性暨書畫藝術」、「繪畫性暨版次藝術」、「空間性藝術」、「影像暨科技媒體藝術」與「計畫型暨跨領域藝術」五類,並於2015年起在何創時書法藝術基金會的贊助下,設立「何創時書法篆刻類特別獎」,鼓勵在當代藝術獎項中相對容易被忽略的書畫與篆刻藝術。
「高雄獎」的分類制度不只一次引起正反兩面批評,李俊賢擔任館長時對此制度給予肯定,並認為:這樣的評審設計不是一昧接受國際藝術潮流,而是「尊重臺灣藝術史的發展現實」,反映臺灣「不同媒材創作的多元藝術生態」。而評審應該集結不同領域的代表,對其不熟悉的媒材給出自己的觀點。
曾擔任評審的藝評人陳宏星則認為:「若把媒材類別視為是地方區域的小生態的話,那麼這些特殊生態正遭受當代藝術典範的全面衝擊與吞食……。」他更提出以「各自的當代性」作為「高雄獎」評選的標準。2016年柏巧玲的《青花帖》即是書法作品從各類別中脫穎而出,獲得該年度「高雄獎」的例子。以「高雄獎」作為一個官方美術館獎項的角度而言,分類制度不僅是對傳統媒材的保護,更是對一種「多元當代性」的保護。(文/楊傑懷/2022)
參考出版品:
《時代的位移:高雄獎20年》,魏鎮中主編,高雄市立美術館出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