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改制文化部Reform of the Council for Cultural Affairs into the Ministry of Culture
早在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成立之前,便曾經有過近似的中央文化專責機構「文化局」,於1967年設置於教育局之下,後來因政策不明、相關法律不全、經費侷限以及職權分散等原因,在運作六年後遭裁撤。1981年成立的文建會以委員會的型態設立,以行政院秘書長、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教育部、交通部、僑委會、新聞局等首長為委員,希冀能夠透過部會高層間的溝通,解決當時文化事務分散於各單位的問題,同時凝聚共識、進行跨部門合作,然而實際運作及果卻顯示成效不彰。此外,原供委員會諮詢的幕僚單位,卻逐漸轉變成業務執行單位,以至於業務量及預算雖逐年成長,編制人員卻難以擴充。1988年因行政院調整組織法的考量,文建會也展開了組織調整研究,期間出版了研究各國文化專責機構的「各國文化行政叢書」並舉辦「第一屆全國文化會議」,提出了「文化部組織法草案」,但由於行政院組織法未能通過立法院審議,以至於該版本的文化部組織並未實踐。直到1997年第二屆全國文化會議召開後,中央文化專責機構才從設立文化院、強化文建會的功能等提案中確立將由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

在行政院文建會主委黃碧端發表的文章「推動籌設文化部的基本構想」中,認為文化部的任務在文化傳承、發展創新以及文化資產保存外,還需整合過去散置在各部會的文化事務,培養文化專業人才,並且為外交提供另外一個突圍的窗口。

早在第二屆全國文化會議召開前,刊載於《典藏藝術》的文章〈何必急於晉身為『文化部』!–從文建會歷屆主委施政政策與預算編列問題談起〉中,指出了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的一些疑慮,如:國家對於文化的重視不一定與文化部的出現有直接關聯,以及如何向下落實文化紮根。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的決策雖然獲得了當時多數學者以及藝文工作者的支持,但對於文化事權的統一以及其帶來的影響,也有懷疑的觀點出現,如:當時擔任表演藝術聯盟理事長的溫慧玟認為,如果政府的人事聘用制度仍然沿用公務員體系且未經調整,僅改變組織節構,文化部的成立可能對於文化政策帶來另外一場危機;時任台大城鄉所教授的夏鑄九認為,隨著文化部架構的出現,應該避免以國家意識形態引領文化發展走向;第三工作室負責人陳板認為,文化發展的問題往往與政府部門相關,未來面對藝術社群自發性的集結、挑戰與實踐,更應謹慎謙虛以對。文化部成立之初所舉辦的第一階段「2012文化國是論壇」也因為缺乏視覺藝術類專業人才的參與引起疑慮,當時由非池中藝術網主辦「文化部消失的視覺藝術: 百位藝術人站出來!」的記者會呼籲政府重視此一問題。(文/李奎壁/2022)

參考資料
黃碧端,〈推動籌設文化部的基本構想〉,《研考雙月刊》271期,頁94-96,2009.06。
黃國禎,〈架構成型準文化部啟動—文建會邁入新里程碑〉,《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會訊》21期,頁8-9,2001.07。
于國華,〈從文化局、文建會到文化部〉,《中央月刊文訊別冊》142期,頁29-32,1997.08。
吳婷玉,〈何必急於晉身為「文化部」!—從文建會歷屆主委施政政策與預算編列問題談起〉,《典藏藝術》30期,頁201-204,1995.03。
文化部成立沿革,文化部
https://www.moc.gov.tw/content_246.html
文化部消失的視覺藝術: 百位藝術人站出來,蕃薯藤
https://n.yam.com/Article/2012070660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