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策展人在台灣的發展Development of Independent Curator in Taiwan
「獨立策展人」一詞在1998年南條史生擔任台北雙年展策展人時被大量討論,但早在此之前,便已經有相關的實踐。曾任臺北市立美術館(以下簡稱北美館)展覽組組長的陳淑玲認為,雖然北美館早期的展覽並沒有將承辦人具名為策展人的做法,但就實際工作內容而言,其工作內容已經等同於策展,然而展覽成果通常歸功於館方或館長,而非承辦人,如展覽「台北—紐約:現代藝術的遇合」(1991,賴香伶策畫)、「中澳當代藝術交流展:台灣當代藝術」赴澳巡迴展(1995,羊文漪策畫)等。林平在〈機構策展人的日常練功術和專業舞台—台灣公立美術館研究人員的名實探究〉一文中提及影響美術館專業運作的行政管理及組織文化問題,並且在文章〈台灣策展人「光環」的漫漫長路〉中談論館內策展人所需面臨的難處。

  早在1998年之前,北美館便邀請機構外的策展人所規劃的展覽有黃海鳴以「責任藝評」身份策劃的「延續與斷裂:宗教、巫術、自然」(1992)、1996年台北雙年展「台灣藝術主體性」由評論人、學者、作家與藝術史研究者所組成的策展團隊。另外,在1998年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國美館)與《新朝華人藝術》雜誌共同舉辦的「第一屆全球華人美術策展人會議」中,也對於確立「策展人」這個新名詞的概念與轉譯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2004年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推出了由時任視覺藝術總監的賴香伶所規劃的「視覺藝術策劃性展覽獎助計畫」(現稱為視覺藝術策展專案)與2010年起開始辦理的「策展人培力@美術館專案」,為展覽策劃工作與獨立策展人提供了支持,在2022年國藝會「視覺藝術策展專題」中蔡佩桂的文章〈策展人的故事:從國藝會策展補助看2004-2021年臺灣策展生態〉,訪談了歷年來的獲補助者,提到該補助對於獨立策展人的養成以及後續的職涯發展助益,並整理了獨立策展人所必須面臨的問題,如由於成為獨立策展人的門檻降低與資源取得渠道明確,新銳策展人得以進行更多品質俱佳的展覽,但較難進行系統化的發展與延續等。在同專題的另外一篇文章,高森信男的〈培力時光:國藝會策展領域專案之回溯調查與再評估〉中,則指出了獎補助制度的設計指出了一條可供依循與積累的路徑,可能已經排除了不適宜朝該路徑發展的策展人,同時也限縮了對於策展人的想像,此外,策展人對於補助系統的依賴,也有可能在未來衍生其他問題。

參考資料
林平,〈台灣策展人「光環」的漫漫長路〉,《藝術家》,352期,頁228-233,2004.9。
林平,〈機構策展人的日常練功術和專業舞台—台灣公立美術館研究人員的名實探究〉,《現代美術》,167期,頁11-15,2013。
林惺嶽,〈藝術的展覽與展覽的藝術—試論策展人的角色與功能〉,王婉如等編,《第一屆全球華人美術策展人會議」文集》,國立台灣美術館, 1998。
〈視覺藝術策展專題〉,國家藝術基金會補助成果檔案庫
https://archive.ncafroc.org.tw/curation/paper/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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